《劳动合同法》第66条规定:“第六十六条
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。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,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。”“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;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;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、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,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。”“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,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,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。”
03 服务致胜:难快速的优势
商品的标准化是容易的,但是生活服务的标准化都是不容易的,只有相对的标准化。目前看实物电商规模比生活服务电商更大,当然随着生活服务逐步标准化,未来的前景很巨大。基于人的“择业”服务标准化,不是指信息的标准化。标准化影响的是服务的交易过程,如果是标准化的服务,交易流程变得非常简单。如果非标,一般很生交易。
有利于规避或防范其他劳动保护方面的风险。由于劳动者的无过错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或特殊劳动关系的解除(如因为不胜任工作、非因工疾病原因等)可能导致对其他员工产生影响,劳务派遣机构的性和对劳动法律的熟悉性,可以有效地帮助用人单位摆脱上述困境,或风险在发生之前就由于有相应的防范措施而得到了化解。
劳务派遣服务走向成熟,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服务模式